各学院:
根据《山东大学(威海)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山大威校教字[2014]23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创新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统计时间为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请各学院将学生填写的《山东大学(威海)大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附件1)、《学分统计表》(见附件2)和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专利证书)复印件一份于9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学科竞赛管理科,并发送《学分统计表》电子版,教务处将进行材料审查和学分审批、认定工作。对于延迟报送的材料,教务处将不再接收。
说明:
1、各学院负责审查学生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专利证书)的原件。
2、多人完成的项目(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国创实验项目等)要根据贡献多少分配学分,项目组成员需在获奖证书复印件上签字认可;学生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第一专利权人方有资格申请创新学分。
3、发表的论文复印内容应包括刊物封皮、目录、内容。
4、国家级竞赛、省部级竞赛详见附件3。
咨询电话:5688860 联系人:赵老师
教务处
2016年9月12日
附件1:创新学分申请表.doc
附件2:创新学分统计表.xlsx
附件3:国家省部级竞赛.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