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6年度产生的与本科教学有关的工作量,含外聘、外教的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和其它教学环节如竞赛指导等的工作量。其中由团委组织参加的互联网+、节能减排、“挑战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工作量及业绩由团委提供,各院部无须再提报。
二、统计办法
统计时请按照《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学科研岗位津贴划拨办法》(山大威校人字[2010]10号)执行。进行教学工作量统计前,各院部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本科教学津贴核算与划拨办法》,按要求正确填写课程系数和标准班人数,并按公式计算工作量(教务处提供的电子表格已设定好了计算公式)。
三、教研业绩
竞赛获奖需提供证书电子版,电子版命名格式:竞赛全称-获奖级别-教师姓名,比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一等奖-某某”。必要时请提供原件。如暂时没有原件,需提供相关奖励文件或网络查询地址。
学校以院部为单位统计教研业绩,如竞赛指导教师涉及多个单位,请备注说明。
教研业绩统计的时间为:2016年1月至12月(之前成果因证书未发放延误申报的可补报)。
四、提交时限
教学院长签章的各类统计表(见附件)及电子版于12月16日前交教务处相关科室。其中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由教务科从系统导出,近期将单独发送各单位核对,本通知中的附件1暂作参考,先不用统计。
附件1:2016年度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统计表,交教务科(知行楼202)联系电话:8326,联系人:赵辉
附件2:2016年度质量工程及教研项目统计表,交教研科(知行楼201)联系电话:4091,联系人:袁伟
附件3:2016年度实践课教学工作量及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交实践教学及学科竞赛管理科(知行楼206),联系电话:8860,邮箱:sduwhsjk@163.com,联系人:韩秀峰
教务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