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6年高等院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附件1)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启动2016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编制的意义
编制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是对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全面审视、客观分析和系统总结,是推动专业评估工作和迎接201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基础。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探索建立开放多元的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增强高校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关切、展示专业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成就,具有重要意义。
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编制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负责制,积极动员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用翔实客观的数据和事例,全面反映各专业的培养质量、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等,并据此做出科学分析,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基础。
二、报告编制的要求
报告的引言、第一部分“学校基本情况”和结语,由学校统一编写。其中,第一部分(一)至(六)条由教务处牵头撰写,相关单位提供数据;第(七)条由学生处牵头、校团委配合撰写,内容要详略得当。各学院需完成报告的第二部分“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的编写工作,这里的“各专业”指2016年度有毕业生的所有专业。编写内容包括: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与特色、培养质量、毕业生就业创业、专业发展趋势及建议、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对策措施等(详见附件2)。
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要在充分调研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如实撰写完成,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报告既要反映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基本情况,又要体现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新思想、新政策、新措施、新成果。
- 报告应尽可能编入有关专业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
- 报告可采用文字、图表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反映专业人才的培养过程、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等方面的对比变化情况。
- 报告中的相关数据统计时间截至 2016 年 11 月 1 日,各专业报告中的数据必须以专业为单位统计。
- 请务必严格按照附件2给出的模板格式编写。
三、报告完成的时间和提交方式
各学院应于11月28日前完成报告,按照《山东大学(威海)××学院××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状况报告(2016年度)》的方式命名,将全部报告打包,以“学院名”命名,于11月28日17:00前发送到教研科。同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一份由学院存档作为未来审核评估的依据,一份送到知行楼201。教务处汇总各专业报告后报分管副校长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并对外发布。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袁伟,电话:4091。
教务处
2016年11月9日
附件1:省厅关于编制2016年高等院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的通知
附件2: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模板
附件3: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