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校201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基本结束,我校共有397名优秀本科生获得推免资格,占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1.82%,再创历史新高。
据了解,教育部为加强规范管理,对推免工作作出了以下几项重大改革:1、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2、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推免生可以自主决定是报考学术学位,还是报考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是为了切实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各高校不得再设置内推和外推的名额限制。3、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全部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下一步,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积极指导已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合理报考有关高校,增加录取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