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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山东大学(威海)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7-11-08 14:15:37    点击数:

各学院、专业: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校本部要求,现组织山东大学(威海)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以专业为单位,在充分调研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按照学年度分专业认真撰写。当年有毕业生的专业均需撰写培养状况报告。

1.正文编写要求。报告既要反映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基本情况,又要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措施、新方法、新成果。主要内容涵盖: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培养质量、培养特色、毕业生就业创业、专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拟采取的对策措施等(详见附件1)。报告中应尽可能编入各专业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典型案例。

2.数据统计要求。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要以客观数据为依托,有关数据须真实准确,采用文字、图表相结合的形式直观反映专业人才的培养状况。各项数据须与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的统计口径及数值相一致。

3.结构格式要求。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应包含封面、目录、正文等部分具体文本格式要求见附件2。

二、报告完成的时间和提交方式

各学院应于11月16日前完成报告,按照《山东大学(威海)××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2017年度)》的方式命名,将全部报告打包,以“学院名”命名,于11月16日17:00前发送sdwhcf@126.com。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慧  李世康

电话:5653511  内线5511 邮箱:sdwhcf@126.com

附件1:/uploadfiles/files/20171108141416456.docx

附件2:/uploadfiles/files/20171108141432156.docx

 

教务处

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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