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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威海)教务处关于2017年度院(部)级督导员津贴发放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8-03-26 09:41:45    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根据校区《山东大学(威海)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暂行办法》(山大威校教字〔2017〕14号)的文件精神,参考各教学院(部)周课时量及办学规模,学校向各教学院(部)划拨院(部)级督导员津贴(见附表),请各教学院(部)根据津贴额度和本单位督导员工作情况,确定具体的津贴发放标准,并填写《院(部)级督导员津贴统计表》,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daihong@sdu.edu.cn。

希望各教学院(部)认真落实《山东大学(威海)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暂行办法》(山大威校教字〔2017〕14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7253   地点:知行楼406

附:院(部)督导员津贴表

院部

划拨经费(元)

东北亚学院

3000

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

3000

马列教学部

3000

体育教学部

3000

法学院

4000

文化传播学院

4000

海洋学院

4000

艺术学院

4500

数学与统计学院

4500

翻译学院

5000

商学院

5000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5000

 

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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