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科教学运行状况,规范教学管理,严肃课堂纪律,加强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并改进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本学期第8-9周(10月29-11月9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采取学校检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教学院(部)自查为主。
2、教学院(部)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任组长、分管学生的副书记、系(教研室)主任、教务员、辅导员等为成员的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
3、教学院(部)召开检查工作动员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结合本科教学评估中查出的问题,认真查摆,广泛吸纳师生的意见及建议,做好整改工作。
4、教学院(部)领导、系(教研室)主任深入课堂听课检查,组织学生问卷调查,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5、学校组织专家、教学管理人员随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要结合学校本科教学要求和查出的问题,重点开展对培养过程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改革
(1)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情况;
(2)系(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
(3)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情况;
(4)所承担教改项目的进展情况。
2、课堂教学
(1)教师备课、准备实验等情况;
(2)授课教师教学资料(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等)完备及执行情况;
(3)教学进度及授课质量情况;
(4)作业布置及批改、教师课外辅导及答疑等情况。
3、实践教学
(1)授课教师的教学资料(教案、实验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等)完备及执行情况;
(2)实验(实习)指导、实验(实习)报告批改及课程考核情况;
(3)实习基地建设及实习效果情况;
(4)实践课程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情况。
4、教学秩序
(1)授课教师、实验人员、学生遵守作息时间情况;
(2)学生到课率情况;
(3)调、停课及补课情况,重点检查未经批准的代课现象;
(4)教学条件、教学安排及日常教学管理中存在的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对照教学计划检查所有课程的教学进度及教师备课情况,抽查学生作业批改情况,组织同行专家听课。其中院长(部主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听课不少于2节,院部督导员听课不少于3节,填写《听课记录表》(附件5、6)、《听课统计表》(附件4)。
2、组织人员抽查教学秩序(含实验课)和学风情况,并做好记录(附件1)。做好调、停课统计并督促教师及时补课。
3、分别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掌握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运行情况,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附件2)。
4、做好系(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记录(附件3)。
5、对当年应届毕业生论文写作及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批阅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做好试卷管理目录表(附件9)和毕业论文汇总表(附件10)以备抽查。
认真对照《山东大学(威海)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山大威校教字〔2014〕26号]并参照《山东大学(威海)期末考试试卷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重点检查试卷装订是否完整、批阅是否规范、成绩构成是否合理、命题质量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附件7)。
严格按照《山东大学(威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山大威校教字〔2014〕24号]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撰写、过程指导、中期检查等主要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1)选题开题情况:选题是否突出行业企业的一线需求,是否注重与社会、生产、科研和实验室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研究难度及饱满的工作量;开题报告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2)论文撰写情况:学生要独立完成论文撰写任务,按计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任务书(理工科)的填写要规范、完整,。
(3)检查指导情况:指导教师是否对课题熟悉,各专业指导教师指导论文数量是否均衡;过程检查指导情况记录表、中期检查汇报表是否按时填写等,并做好记录(附件8)。
6、做好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各学院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间,写出期中检查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请于11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提交教务处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知行楼406),电子版发至daihong@sdu.edu.cn,未尽事宜请联系戴老师,电话:7253。
教 务 处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