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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9-04-16 08:30:01    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科教学运行状况,规范教学管理,严肃课堂纪律,加强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并改进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本学期

2019年4月17日-4月30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采取学校检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教学院(部)自查为主。

2、教学院(部)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任组长、分管学生的副书记、系(教研室)主任、教务员、辅导员等为成员的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

3、教学院(部)召开检查工作动员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结合本科教学评估中查出的问题,认真查摆,广泛吸纳师生的意见及建议,做好整改工作。

4、教学院(部)领导、系(教研室)主任深入课堂听课检查,组织学生问卷调查,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5、学校组织专家、教学管理人员随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要结合学校本科教学要求和查出的问题,重点开展对培养过程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实践教学

(1)授课教师的教学资料(教案、实验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等)完备及执行情况;

(2)实验(实习)指导、实验(实习)报告批改及课程考核情况;

(3)实习基地建设及实习效果情况;

(4)实践课程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情况。

2、课堂教学

(1)教师备课、准备实验等情况;

(2)授课教师教学资料(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等)完备及执行情况;

(3)教学进度及授课质量情况;

(4)作业布置及批改、教师课外辅导及答疑等情况。

3、教学改革

(1)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情况;

(2)系(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

(3)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情况;

(4)所承担教改项目的进展情况。

4、教学秩序

(1)授课教师、实验人员、学生遵守作息时间情况;

(2)学生到课率情况;

(3)调、停课及补课情况,重点检查未经批准的代课现象;

(4)教学条件、教学安排及日常教学管理中存在的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对照教学计划检查所有课程的教学进度及教师备课情况,抽查学生作业批改情况,组织同行专家听课。建议院长(部主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听课不少于2节,院部督导员听课不少于3节,填写《听课记录表》(附件4、5)。

2、组织人员抽查教学秩序(含实验课)和学风情况,并做好记录(附件1)。做好调、停课统计并督促教师及时补课。

3、分别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掌握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运行情况,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附件2)。

4、做好系(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记录(附件3)。

5、对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批阅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做好试卷管理目录表。

认真对照《山东大学(威海)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山大威校教字〔2014〕26号],并参照《山东大学(威海)期末考试试卷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重点检查试卷装订是否完整、批阅是否规范、成绩构成是否合理、命题质量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附件6)。

6、做好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各学院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间,写出期中检查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请于5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提交教务处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知行楼409),电子版发至daihong@sdu.edu.cn,未尽事宜请联系戴老师,电话:7253。

 

 

教 务 处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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