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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9-10-25 08:26:53    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科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改进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教学管理,完善质量监控机制,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10月28日-11月8日(第9、10周)。

二、检查方式

(一)采取学校检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教学院部自查为主;

(二)教学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

(三)教学院部召开检查工作动员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及建议;组织课堂听课检查,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改进教学工作;

(四)学校组织专家、教学管理人员随机抽查。

三、检查重点

期中教学检查要结合学校对本科教育教学的要求,注重过程管理,重点对培养过程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课堂教学:重点检查教师教学资料(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等)完备及执行情况;教学进度及授课质量情况;课堂纪律、秩序情况;教师调停课情况;教室功能及教学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等;

(二)实践教学:重点检查实践教学组织、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效果等;

(三)教学改革:重点检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情况;系(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情况;所承担教改项目的进展情况等;

(四)学业困难学生帮扶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人员检查教学秩序(含实验课)和学习情况,并做好记录(附件1)。做好调、停课统计并督促教师及时补课。

(二)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掌握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运行情况,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附件2)。

(三)做好系(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记录(附件3)。

(四)组织同行专家听课。建议院长(主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系主任、实验室主任、院部督导员深入一线听课,填写《听课记录表》(附件4、5)。

(五)对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批阅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做好试卷管理。认真对照《山东大学(威海)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山大威校教字〔2014〕26号],并参照《山东大学(威海)期末考试试卷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试卷命题、批阅、成绩及装订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做好记录(附件6)。

请各院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间,撰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和总结,并在报告上加盖公章;各附件需要有关人员在相应位置签字。

各院部于11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知行楼409),电子版(PDF版本)发至sdwhcfd@126.com

联系人:李世康 华慧 联系电话:5653511(5511)。

 

                                                          教 务 处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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