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各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运行状况,助力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提升与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结合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校区决定通过调研、座谈、自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26日—11月20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各学院自查与校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学院自查: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牵头,与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学骨干、教务秘书、辅导员等共同组成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开展检查工作。
1.自查依据:
(1)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和质量管控相关文件;
(2)本学期初校领导和各学院领导听课评价情况;
(3)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评估反馈意见;
(4)教学督导简报。
2.自查重点关注的工作:
自查重点关注的工作主要包括各学院审核评估中的问题整改情况;专业人才培养环节中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质量文化建设;教学质量制度完善和质量监控机制建设;院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学院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修,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考核落实;教学名师候选人培育;教师教学评价结果运用及能力提升;教师AI赋能情况;教学比赛组织支持;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等。
(2)课堂教学规范:学生到课率与课堂纪律;教师调停课管理;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等课程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及执行成效;课程教学进度落实情况。
(3)实践类课程教学情况:实践教学(含实验、实习、实践等)组织和落实;实践教学规范和安全管理;实习基地建设情况等。
(4)课堂教学改革:教师和学生对课堂教学改革的反馈和建议;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国际化课程建设的质量与效果;课程思政建设和实施效果;各学院教改项目进展情况。
(5)考核考试情况:过程性考核的规范性;以往学期考试试卷批阅的规范性及整理归档材料的完整性;考核体现的目标导向和“两性一度”;试卷命制的规范性;考试改革落实情况。
(二)校区检查:校区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并于检查期间择时召开校级教师、学生座谈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座谈会主题主要围绕以下方面:
1.课程设置和课程难易程度;
2.课程内容更新与数字赋能情况;
3.教材选用情况;
4.开展教学方式方法与考核评价方式方法改革情况;
5.学生参与课堂教学评估情况;反馈问题落实和整改情况;
6.学生对各类教学设施和教学条件的满意度;
7.教学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工作要求
(一)召开院级教师、学生座谈会。各学院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掌握教学开展情况,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填写附件1《师生座谈会纪要》。
(二)组织听课与同行评价。各学院安排院领导、同行专家及院级督导等深入课堂一线听课,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记录评价。
1.填写附件2《课堂评价记录表》;
2.如果前期学院使用了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系统,可登录系统记录。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PC端操作:登录学校信息服务平台,在校内应用“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模块中填报评价情况。
手机端操作:微信搜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公众号,绑定学校和个人信息后完成评价(平台使用方法详见附件4)。
(三)提交《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3)。请各学院根据以上通知要求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认真梳理本学期前期教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针对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解决情况,总结教学运行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完善教学质量提升长效机制。教务处将汇总各学院工作总结,编制成册并印发供大家交流学习。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成效将纳入学院年度考核相关评价依据。
请各学院于11月27日前打包发送“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word版、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的pdf扫描版)至邮箱:jfzxwh@126.com。附件1、附件2等各类检查原始材料须签字盖章齐全,学院认真整理归档。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教育与教学管理工作,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强化教学档案建设,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联系人:沙老师、袁老师 联系电话:5671253(7253)
教务处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