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课堂教学评估是校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区掌握教学状况、为提升教学质量提供决策参考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学生参与校区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形式,是学生应有的权利和责任。课堂教学评价旨在促进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最终使学生受益。
为全面了解学生对本学期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保障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校区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本科课堂教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各教学单位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课教师、教务员和辅导员,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学生积极、主动、认真参加课堂教学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估主体和评估对象
评估主体:本学期上课的所有本科生
评估对象:本学期开课的所有本科课程及任课教师
三、评估时间
2025年6月10日——7月4日
四、评估方法
1.评估采用线上方式开展,系统全天候开放。学生可以登录“信息服务平台”→进入“智慧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依次点击“教学评价”→“学生评价”→“进入评价”→“评价”,填写相关内容并确认提交即可完成匿名评教。具体操作可查看附件。
注意:系统支持360(极速模式)、Chrome等浏览器。
2.评估工作结束,教务处对评估数据进行统计后,教师可通过“智慧教学服务平台”,点击“教学考评”“教学评估”“评价结果查询”,自主查看学生评教情况,作为改进教学的参考。
3.教务处负责汇总整理期末本科课堂教学评估的意见建议,出具《本科课堂教学评估数据分析报告》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用于指导教学改进。对学生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校区将会协同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加以解决。
五、其他说明
系统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咨询。

联系人:袁伟、沙沙,联系电话:0631-5653511(5511)
教务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