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了全面了解本科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改进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4月26日-5月14日(第9、10、11周)。
二、检查方式
(一)采取学校检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教学院部自查为主;
(二)教学院部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
(三)教学院部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召开检查工作动员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收集师生的意见及建议;组织线下课堂听课检查,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改进教学工作;
(四)学校组织专家、教学管理人员随机抽查。
三、检查重点
期中教学检查要结合学校对本科教育教学的要求,注重过程管理,重点对培养过程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检查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课堂教学:重点检查教师教学资料(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等)完备及执行情况;教学进度及授课质量情况;教学课堂纪律情况;教师调停课情况;了解授课教师目前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困难及应对措施。
(二)实践教学:重点检查实践教学组织、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实验室防疫物资的配备、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效果等。
(三)学业困难等学生的帮扶预案或开展情况。
(四)国际学生线上教学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掌握课堂教学情况、实验(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附件1)。
(二)组织同行专家听课。建议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系主任、实验室主任、院部督导员深入课堂听课,填写《山东大学(威海)本科课程评价记录表——讲授类课程》和《山东大学(威海)实验课程听课记录表》(附件2和附件3),各院部要积极关注近几年新入职教师的教学情况,协助新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说明:1、听课时间范围不限于期中教学检查期间,从本学期开学3月1日至5月14日之间的听课记录均可;2、不含本学期第一周已听的公开课。)
请各院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间,撰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并在报告上加盖公章;各附件需要有关人员在相应位置进行签名(也可进行电子签名)。
各院部于5月21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提交教务处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知行楼201),电子版发至sdwhcfd@126.com。
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对于各院部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并择机召开座谈会和调研会(时间将另行通知),听取各院部的反馈意见。
联系人: 华慧 李世康 联系电话:5653511(5511)。
教 务 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