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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普通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8-09-06 17:03:35    点击数: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3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9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对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单位职责及复查内容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教务处、校医院、保卫处及各学院组织实施,纪检审办公室全面监督并协同相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各单位复查主要内容为:学院负责新生身份初审,收取学生档案,组织填写学籍卡,对照学籍卡审阅中学档案、高考电子档案、党团关系等相关信息,对新生逐一单独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教务处负责注册审核,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等,与新生本人进行对照检查;校医院负责组织体检复查;保卫处负责查验户口迁移证明。

二、复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身份及档案材料核查

1.学院初审。新生报到时,学院逐一查验学生的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并与报到本人进行对照。9月9日16:00前联系未报到新生,确定未报到缘由,填写《山东大学(威海)2018级未报到新生统计表》(附表1),于18:00前报本科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ong8266@sdu.edu.cn

2.注册审核。新生注册时,教务处组织专门人员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等相关材料,并与考生录取照片逐一核对;保卫处负责查验户口迁移证(迁移户口的学生提供)。若发现不相符现象,要认真核查,及时与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不能明确认定者,应暂缓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结束后将《山东大学(威海)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一)》(附表2)报本科招生办公室。

3.档案审核。各学院要及时组织学生档案整理及审核工作。对自带档案的密封状态要认真查验,未提交高中档案的需进行登记汇总。

集中组织学生亲笔详尽填写《山东大学(威海)学生学籍登记卡》;结合整理新生档案工作,核对考生中学档案、党团关系中的身份证、姓名、出生日期、身高、照片、简历等重要信息,比较报到前后填表字迹是否一致;与可疑新生逐一单独当面谈话,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9月28日前将《山东大学(威海)2018级新生未交高中档案名单汇总表》(附表5)、《山东大学(威海)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二)》(附表3)报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二)文化课复查

详见教务处新生入学考试通知。

(三)体检复查

校医院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隐瞒既往病史、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或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校医院写出复查报告,提出延期入学、转专业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建议,于9月28日前汇总后报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四)艺术类学生资格复查

   艺术类专业学生除复查上述内容外,还要安排专业课复试复查。艺术学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审查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考试科协助组织实施。对复查专业成绩与高考专业成绩有明显差异的学生,艺术学院查明原因、摸清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填写《山东大学(威海)2018级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测试异常情况统计表》(附表4),于9月28日前报送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三、复查结果及处理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山东大学(威海)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一)》(附表2),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9月28日前报送本科招生办公室。

   对复查合格的学生,办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手续;对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学生,如需延期入学、转专业或保留入学资格,须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材料不全并有疑问的学生,学校将采取调阅考生高考试卷和学生本人笔迹核对等方式进一步核查,仍不能确定的,报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处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教务处将会同学校保卫处、纪检办公室、相关学院等认真调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既是确保高校录取新生信息真实准确的基础性工作和对学生进行学籍注册的前提条件,也是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校办学秩序和国家教育制度严肃性的一项重要任务,具有极强的政策性、纪律性和时效性。教育部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严密程序、严格把关、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避免疏漏。审查复核过程及结果要有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对审查过程中存在疑点的学生,复核工作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在相关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复核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取得入学资格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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