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满足广大学生的创新创业需求,不断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校区拟加强创新平台培育和建设工作,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教育的良好氛围,现将申报校级创新平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平台负责人应为市内外或省内外在本专业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专家,拥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三年以上的学科竞赛指导经验,学科竞赛指导成绩突出,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的竞赛项目曾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平台指导教师总人数不少于8人,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创新实力,队伍结构合理,博士研究生和副高以上人员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且一半以上有学科竞赛指导经历或开设过创新创业类课程。
3、平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效果显著,以赛促教、以赛促学成绩突出,组织参加过两项省级及以上赛事且在国赛中获奖,指导教师开设过两门以上的创新创业类课程。
4、平台要有自己的固定实训场地,面积不少于80平米,至少能满足30人同时现场进行创新训练。
5、平台依托单位可以是学院、系或实验室,应具备本专业学科共性、技术研发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验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能满足学生基本的创新训练需求。
6、申报创新平台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其中报告正文部分需参照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层次分明,标题突出。申报书经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后于3月26日前送知行楼206室,电子版发送邮箱:sduwhsj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5688860
教务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