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教学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方式和实习地点
实习教学能在校内开展的尽量在校内进行,确需外出的,应集中进行,全程配备指导教师,制定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校外实习教学尽量安排在学校周边进行,按照“两点一线”往返于学校和实习点。对于确需离省的,须向校区疫情防控专班提交申请,不允许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出发前须向教务处报告时间及路线,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优先选择人员密集度与流动性低的实习单位,服从属地管理,严格做好防护工作。
二、做好疫情防控管理
1.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在实习期间注重自我防护,掌握疫情防控的基本知识,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
2.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请假离开实习单位,不得去实习教学基地之外的其它场所,不得与实习基地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
3.实习单位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生产条件,实行错时错峰用餐,严格执行进出管控和实名验证。
4.外出实习期间,如学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程序到定点医院就诊。
三、报送相关材料
请学院填写《山东大学(威海)实习教学计划表》、《山东大学(威海)2021年春季学期实习备案表》、《实习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经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3月15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实践教学与学科竞赛管理科邮箱sduwhsjk@163.com。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实习师生的管理,做好实习实训期间的安全防护,确保师生安全和实习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