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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6-10-14 11:27:12    点击数:

各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自即日起进行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制定及审核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在新版综合教务系统中,根据实际准备开课情况核对、微调各专业的教学执行计划。

    现将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1、请检查新系统中2016级年度专业与实际招生专业是否一致。如有大类分专业或者专业分方向的情况,请先进行专业信息的调整,然后在完善本专业或者本专业方向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生成教学执行计划,进行下一步的核对、微调工作。

    2、新增专业(包含双学位专业)或专业方向按照新版培养方案来维护数据。请各单位勿随意更改培养方案。录入完成后,请按照新版培养方案检查教务系统中各课程的课程属性、课程体系种类,以及设定方案中的素质课要求、学分要求等,待录入完整并检查无误后,点击“送审”(送审后培养方案的数据便无法更改,所以请送审之前一定仔细检查课程数据及设定的学分要求等)

    3、培养方案审核通过后,根据培养方案中各学期的课程安排来核对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如教学执行计划有变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操作,待计划微调数据审核完成后,教学执行计划会显示准确的开课数据。维护完成后请在“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学期任务查询”模块,点击查看“学期执行计划列表”,核对无误后排版打印

    4、如有新开专业课申请,请开课老师提交相关新开课申请、教学大纲等材料,待学院审批同意后,由教务员老师在教务系统 “基础资源—课程资源管理—新增课程申请”模块,根据系统要求完善课程数据后(包含课程名、课程号、学时、学分、英文课程名、中、英文课程简介等),提交申请,按照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开课。

    5、本阶段工作同时接受下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如申请新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请教师登陆新版教务系统(用户名:工资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数字),登陆后请选择“教学服务”模块,在“培养方案—素质开课申请”中,按照要求填写新开课材料,完成后提交,按照流程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

     根据2014年新版培养方案中对于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规定,所有通识教育选修课一律按照1学分16学时开设(体育类通识选修课为1学分32学时),16学时课程在排课时可以按1-8周、9-16周两个时段分别安排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规定,首次批准立项的通识教育核心课可以选择继续开课,开课门次不限。

    请各单位统计下学期欲开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及通识教育核心课等课程信息,并填写《全校跨学科选修课程信息汇总表》

    6、请各位教务员检查一下本单位的理论(包含实践)课程,注意核对讲课学时与实验学时或者实践学时是否正确,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研科更改。

    7、本阶段工作日期为10月14日—10月31日,请各学院根据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系统中及时完善各专业培养方案及确定秋季学期各年级教学执行计划,并将有关表格(学期执行计划列表、全校跨学科选修课程信息汇总表)按时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李静   电话:(568)4091

 

  教务处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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