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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6-11-11 16:50:28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2012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5号)(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教学改革发展实际,决定开展2016年度校级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校级教改项目分为综合教改项目和课堂教改项目。

        综合教改项目主要围绕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推动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教学能力建设、课堂教学创新和质量保障体系等领域提出具有现实性、可操作性、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一是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适度偏向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兼顾专业课、实验课;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大班上课小班研讨或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实际能力的提高。

        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原则和立项范围请参考省厅通知(附件1)。

       二、立项类别

        校级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省级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申报省级项目应先进行校级立项(在研或已结题的校级项目可直接申报省级项目。)

       三、立项条件

       1、项目选题。省级教改项目选题应符合立项指南(见附件1)要求,鼓励协同创新,鼓励校校、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已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2、项目成员。立项主要面向我校教学一线教师,且需有相应的教研能力和教研经历,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校级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级一般项目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应符合的条件详见附件1要求。
        已有教改立项未结题者不得为主申报校级项目。

        3、经费支持与使用。校级及省级教改项目一经立项,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省级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面上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校级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校级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学校鼓励二级学院对立项项目提供配套经费以及自筹经费用于增设教改课题立项资助。

        教务处对教改项目经费实行统一管理、监督使用。项目经费使用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二级教学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凭正式发票报销。

        4、研究时间。省级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4年,校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5、项目管理。校级教改项目按照不同的级别采取不同的结题、验收方式。 校级一般项目可以直接提交以下材料及其电子版结题:《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总结报告(1万字以上)、反映项目实施及其效果的附件材料,由项目所在单位初审并经教务处确认完成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目标即可结题。 校级重点项目须进行鉴定,鉴定主要采取专家评议方式,可采取会议或通讯评议。参加鉴定的专家须是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应有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
        省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项目主持人填写《2016年山东大学(威海)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初审推荐。申报工作以各院(部)为单位统一组织,各院(部)要严格进行初审推荐。

        3、校级项目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校级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2016年度校级教改项目。

        4、省级项目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限额从个人申报及2016年校级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级教改项目。

        5、校内公示。对所有评选通过的项目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6、公布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校级立项项目,并向省厅报送省级教改项目推荐材料,参加省级教改项目评选。

       五、时间安排

        1、2016年11月11日-12月2日,填写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两份、《2016年山东大学(威海)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各院(部)初审排序后于12月2日下午5:00前按教学单位统一报送书面材料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办理。

        2、2016年12月5日-9日:评审委员会进行项目评审。

        3、2016年12月12日-16日:评审结果公示。

        4、2016年12月19-23日:向省厅报送省级教改项目推荐材料,组织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相关资料。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切实做好项目的申报和初评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校级教改项目请参照《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和《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关于推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省级教改项目请参照省厅文件执行。

教务处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2012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2016年山东大学(威海)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16年山东大学(威海)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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