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学校决定对开学初期教学秩序进行全面检查,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教学环境及条件准备情况。包括教室(含教学设备)、实验室准备、教学服务设施的完善等情况。
2. 教学秩序。包括学生及教师到位、迟到、早退等情况。
3. 教学质量。包括学生学习态度、学习状况、教师备课(课件、教案、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表等)等情况。
4. 教学管理。包括教材到位、课程安排、师资配备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1. 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要全面检查本单位教学运行情况;学校深入各教学楼抽查师生到课、教学状态以及教学设施运转等情况;教学督导员深入到各教学单位配合学校进行全面检查。
2. 在开学教学检查周期间学校领导随机听课,及时了解课堂情况。
三、检查要求
1. 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新学期教学任务,检查新学期教学准备情况,开展集体备课、教案检查、授课经验交流等活动,帮助年轻教师特别是新进教师过好教学关。
2. 各教学单位领导及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要深入课堂听课、与师生面对面交流,了解第一手教学情况,并做好记录。
3.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核查课程安排表,逐一通知任课教师按课表安排做好课堂教学和实验准备,并准时上课,遇有问题要及时与教务处沟通。
4. 严格调停课审批制度。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把关,禁止任课教师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
5. 本次开学教学秩序检查的相关资料请各教学单位认真保管,及时归档。检查结束后,各院部要认真总结,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按要求准时参与教学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教务处
201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