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专业建设  |   实践教学  |   招生信息  |   支部风采  |   有问有答  |   服务指南  |   校友服务 

站内搜索: 中文版   |   English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工作通知  >>  教研科  >>  正文

关于制定2016-2017学年夏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7-03-24 10:44:15    点击数:

各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自即日起进行2016-2017学年夏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制定及审核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在新版综合教务系统中,根据实际准备开课情况核对、微调各专业的教学执行计划。

    根据《山东大学(威海)关于进一步完善夏季学期工作的实施意见》(山大威校教字[2014]19号),为做好本学年夏季学期教学安排工作,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各单位要坚持“创新型、实践性、高水平、有特色”的夏季学期办学理念,以学院为办学主体,重点围绕“国际化”、“开放式”的办学目标,科学设计,灵活管理,做好教学安排工作。

    二、相关要求

    1、夏季学期可安排的实践教学除教学实习、认知实习、专业实习及社会实践外,还可结合专业特点安排项目设计、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培训、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夏令营活动等。

    2、夏季学期可安排的课堂教学课程主要包括通识教育类课程、双学位项目课程、辅修专业课程、重修类课程以及各学院开设的专业前沿类课程、创新课程、学术专题讲座等,还可以逐步开设面向校外学生的课程,举办面向校内外学生的暑期学校。

    3、夏季学期时间4周,课程的教学内容以学生需求为原则,不拘一格、灵活安排,学生自主选择修读。

    三、严格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夏季学期课程设置、学生选课、上课及考试管理等工作,加强过程管理,灵活考核方式,注重教学实效。

    现将具体工作任务说明如下:

    1、夏季学期如有大类分专业、专业分方向以及特色实验班开办等情况,请先在新版综合教务系统中进行专业信息的调整,然后在完善本专业或者本专业方向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生成教学执行计划,进行下一步的核对、微调工作。

    2、新增专业(包含双学位专业)或专业方向按照新版培养方案来维护数据。请各单位勿随意更改培养方案。录入完成后,请按照新版培养方案检查教务系统中各课程的课程属性、课程体系种类,以及设定方案中的素质课要求学分要求课程体系设置中学分要求,待录入完整并检查无误后,点击“送审”(送审后培养方案的数据便无法更改,所以请送审之前一定仔细检查课程数据及设定的学分要求等)

    3、培养方案审核通过后,根据培养方案中各学期的课程安排来核对2016-2017学年夏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如执行计划有变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操作,待计划微调数据审核完成后,教学执行计划会显示准确的开课数据。维护完成后请在“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学期任务查询”模块,点击查看“学期执行计划列表”,核对无误后排版打印

    4、如有新开专业课申请,请开课老师提交相关新开课申请、教学大纲等材料,待学院审批同意后,由教务员老师在教务系统 “基础资源—课程资源管理—新增课程申请”模块,根据系统要求完善课程数据后(包含课程名、课程号、学时、学分、英文课程名、中、英文课程简介等),提交申请,按照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开课。

    5、本阶段工作同时接受下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如申请新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请教师登陆新版教务系统(用户名:工资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数字),登陆后请选择“教学服务”模块,在“培养方案—素质开课申请”中,按照要求填写新开课材料,完成后提交,按照流程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根据2014年新版培养方案中对于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规定,所有通识教育选修课一律按照1学分16学时开设(体育类通识选修课为1学分32学时,0.5学分16学时)

    请各单位统计下学期欲开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的信息,并填写《全校跨学科选修课程信息汇总表》

    6、夏季学期执行计划列表、全校跨学科选修课程信息汇总表请于4月10日前报教研科。

    联系人:李静   电话:(568)4091

 

  教务处
2017年3月24日

综合教务系统
毕业论文(设计)系统
试题库在线平台
教学资源库
教育部考试中心

山东大学(威海)教务处

地址:山东威海文化西路180号 邮编:264209 电话:0631-5688326

山东大学(威海)教务处 @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 reserved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