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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教改立项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7-11-02 10:46:32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威海)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山大威校教字[2010]7号)有关规定,我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改立项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两年,所有项目的正常研究周期不得超过四年。请结题日期为2017年及2017年以前(以各项目当时填报的申报书为准)的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根据项目研究计划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教改立项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2份)并附成果复印件1份(所发表的期刊论文复印件须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信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均需上交,缺少任意一项均不得结题。

       对于申请结题的项目,教务处将统一组织评审,通过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立项经费报销完毕,逾期未清理账户者,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

        2、不能按期结题者需申请延期,项目负责人填写《教改立项项目延期结题审批表》(附件3)。

        3、未到结题时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教改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4)。

        请各单位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教务处教研科(知行楼201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袁伟,联系电话:(568)4091

附件:
1、2017年应予结题及中期检查教改立项项目名单
2、教改立项项目结题报告
3、教改立项项目延期结题审批表
4、教改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教务处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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