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山东大学(威海)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校区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威海校区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山东省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奖项设置
本届教学成果奖设理论创新成果(2010年以来形成的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有重大影响的理论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推广的成果)两大类型,分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九大类别。
优先推荐教学改革成果突出、教育教学实践效果显著,具有较大示范推广作用,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成果。鼓励近年来立项的校级及省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凝练本科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特色优势,申报有竞争力的教学成果。
(注意:接教育厅通知,由于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即将开展申报和评审,前期申报的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将不再继续培育,如有意评选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或冲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请按照本次申报材料要求重新填报。)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级教学成果奖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二、申报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项目组)提出申请,提交材料至所在单位审核。
2.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评议,确定推荐次序,上报至教务处。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和评选,根据教育厅下达的名额限额推荐项目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并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授奖名单。
4.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拟授校级奖励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
申报教学成果奖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校级奖励的项目请填写《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申报省级奖励的项目请填写《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10份),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文档,以“申报单位名称+成果名称+申请书”命名。申报人务必按照申请书的填表说明和每一项的备注说明进行填写,并根据申请书的附件目录提供相关的查重报告及证明等。
2.其他佐证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相对应的支撑材料。提交纸质材料3份(合装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纸双面印,不超过200页码)。
3.成果如为教材或著作,提交样书3本(套)。
4.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常见视频格式,以“申报单位名称+成果名称+视频材料”命名。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教学成果奖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初审工作。
2.申报成果材料实行逐级严格审查,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并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4),请各院部务必于2017年12月15日9:00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材料及汇总表,请于2017年12月29日前报送。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0627381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伟,吕健;联系电话:568-4091;地址:知行楼201室。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平台版).docx
2. 附件2:2017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3. 附件3: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4. 附件4:汇总表.xlsx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