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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试点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8-01-22 10:28:5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推动跨校区资源共建共享,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推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实施 “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翻转课堂”教学,深入推进研究性教学,将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理念和方法引入传统课堂教学,创设基于现代网络及信息化技术的立体化教学环境,实现线上与线下教学相结合,教师引导与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的能力,强化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

二、实施课程

根据《关于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的意见》(山大字〔2017〕27 号),研究决定使用校本部已建成的《线性代数》等“中国大学 MOOC”课程资源,在2018年实行“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试点。

具体课程请登录中国大学MOOC山东大学学校云查看。

三、有关要求

(一)请有关教师于3月3日前填写山东大学(威海)“翻转课堂”教学改革试点申报信息”(在线填写,请点击进入)。

(二)统一采用“中国大学MOOC山东大学学校云”开设SPOC课程并开展“翻转课堂”教学。(使用说明见附件,另外,教师需在爱课程网注册申请山东大学教师认证,不要选择山东大学威海

(三)课程要撰写网络学习与课堂教学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大纲,线上教学设置合理的教学进度和周期安排,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课堂面授重点帮助学生更好地吸收和掌握新知识,赋予学生深度学习的体验。

(四)课程教学形式灵活多样,面授课时可由授课教师根据教学设计和特点进行适当压缩,但不得低于课程总学时的1/2。

(五)课程要有严格、完整、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且指标对学生学业的评价应充分体现学生在“翻转课堂”模式下的自主学习表现、课堂教学参与程度和综合学习效果。考核评价结果要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四、其它

(一)课程确定后,学校将通过专家辅导、召开交流座谈会等形式,支持帮助教师开展“翻转课堂”教学,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试点课程的教学工作量按照工作量核算标准的1.5倍计算(该标准为暂行方案,仅限本次改革试点,试点期为2018年)。

(三)鼓励学院、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申报相关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四)课程在“中国大学MOOC”平台建立SPOC事宜,请联系山东大学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办公室处理;其它事宜,请联系威海校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处理。

 


 

本科生院联系人:张强

电话:(0531)88366061

邮箱:qzhang@sdu.edu.cn

 

威海校区教务处联系人:吕健

电话:(0631)5684091

邮箱:lvjian@sdu.edu.cn


 

教 务 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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