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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8-05-16 11:05:4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升教学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通知》(鲁教高字〔2018〕2号,见附件1)精神,结合《山东大学(威海)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的预通知(以下简称2017年度校级教改预通知”,见附件2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及选题范围

本次校级教改立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具体立项范围和选题请参考2017年度校级教改预通知(见附件2)

本次省级教改立项分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三类。具体立项范围和选题请参考省厅通知(见附件1),其中省级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选题应符合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省级重大项目面向全省本科高校征集研究课题,采用招标方式确定研究主体。

二、立项条件

1、有扎实的探索和实践基础,论证充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切实可行。

2、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

3、项目主持人及成员。校级重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职称,能够针对关键问题进行整体、系统研究,项目主体必须是团队,团队成员可以跨学院(部门)或者跨学科;校级一般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教学研究能力以及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未完成在研校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牵头申报新的校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职称、专业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原则上不超过5人(不含项目主持人)。

省级项目主持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年龄55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40岁以下的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3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每年不少于96学时(教学管理人员不限学时)。未完成在研省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牵头申报新的省教改项目。项目主要参与者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

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

4、同一选题已列入上级主管部门课题立项建设的不得重复申报。在研或已结题的校级项目可直接申报省级项目。

三、经费支持与项目管理

1、研究期限。校级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校级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省级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4年。

2、经费支持与使用。校级及省级教改项目一经立项,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资助。校级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项,校级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省级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面上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学校鼓励二级学院对立项项目提供配套经费以及自筹经费用于增设教改课题立项资助。

教务处对教改项目经费实行统一管理、监督使用。项目经费使用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二级教学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审批后,凭正式发票报销。

注意:为保障项目研究有序进行,项目经费需按期使用,不得结转。截至项目中期检查时,项目经费须完成使用50%,如无法按期使用,后续经费将不再拨付;截至项目结题验收时,项目所有经费须全部使用完毕,如经费未按期使用完,不予结题。

3、项目管理。各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对各单位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阶段考核。校级教改项目须按照教务处要求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包括项目的计划实施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及经费使用情况,中期检查情况视为是否继续拨付后期经费的依据。校级教改项目按照不同的级别采取不同的结题、验收方式,具体结题要求请参考附件2:2017年度校级教改预通知。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结题的单位,将公开通报并减少下一轮教改支持;无特殊情况没有按期结题或结题不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省级教改项目须通过省厅网上管理平台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和监督评价情况,项目结题验收由推荐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并通过网上管理平台按时提交验收总结报告。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项目主持人填写《山东大学(威海)校级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初审推荐。申报工作以各院(部)为单位统一组织,各院(部)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审核项目主持人及成员的申报资格,并进行排序推荐。

3、校级项目评审和省级项目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2017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并根据限额择优遴选拟推荐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至校本部,由校本部统一评审并向省厅推荐申报

4、校内公示。对所有评选通过的项目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5、公布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2017年度校级立项项目,并向校本部报送省级教改项目推荐材料,参加省级教改项目评选。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统一将《山东大学(威海)校级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纸质版两份,山东大学(威海)校级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份提交至教研科知行楼201室,同时电子发送至电子邮箱sduw.jyk@qq.com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6月4,逾期不受理

2、对省级重大项目课题征集有意向的老师,请将《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建议书》(见附件5)于5月1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duw.jyk@qq.com。

联系人:袁伟、吕健

  话:5684091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通知(鲁教高字〔2018〕2号)

2.山东大学(威海)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的预通知

3.山东大学(威海)校级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山东大学(威海)校级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5.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建议书

6.山东大学(威海)教学改革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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