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5]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通知》(鲁教高字[2018]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和2016年度省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学校获得山东省教育厅立项的“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共计5项(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60%,并有2名以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首位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三)提交材料
1.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研究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7000字左右,包括项目研究意义、改革方案、实施效果、创新点等。
2.《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2)及重要成果材料,其中成果材料作为附件与《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合订,一式两份。
成果材料要求目录清晰,分类整理,包括教学改革实施过程和改革效果的证明材料,论文、教材、教师和学生获奖、宣传报道等。其中,教材、专著提供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出版说明、本人撰写章节首页等;论文复印件需要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和论文正文;其它成果形式可提供复印件。
3.以上材料报送时间为7月6日前,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
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组完成对本次省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请各项目组按照要求准备以上材料,并提前准备验收汇报PPT(15分钟),主要包括项目研究背景、开展的主要工作、主要改革成果和实践效果、项目亮点和特色等,具体结题验收评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二、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学校获得山东省教育厅立项的“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共计7项(名单见附件3)。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本阶段完成的工作,项目研究的进度、研究计划执行情况,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对哪些研究内容作了必要调整和变动,哪些研究内容未按计划完成,有何原因等;
2.已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发表时间、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引用、转载或获奖情况,取得效益等;
3.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包括学校支持经费额度,已有经费的使用情况和下一阶段经费安排计划等;
4.下一阶段研究计划,包括下一阶段计划开展研究的内容,预期实现目标,完成时间等;
5.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特别是影响计划完成的主要原因,以及针对存在问题拟采取哪些措施等。
(三)检查方式及提交材料要求
各项目组进行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以上检查内容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4),于7月6日前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邮箱。在收齐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书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具体检查方式为审查材料、听取汇报和现场考察。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进行自查,如实撰写检查报告,做好中期检查工作。对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学校将拨付第二期研究经费。
联系人:袁伟;联系电话:(568)4091
邮箱:sduw.jyk@qq.com
附件:
1、山东大学(威海)2015年度省级教改项目名单
2、山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山东大学(威海)2016年度省级教改项目名单
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教务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