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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大类培养方案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9-03-12 10:27:07    点击数:

各学院:

为适应学校大类招生改革,请各学院根据大类招生培养的要求科学合理的制定本科大类招生人才培养方案。现将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1、请各学院核对教务系统中所设专业与实际招生专业是否一致。

2、培养方案按照11个学期进行制定,其中第3(6、9)个学期分别指第1(2、3)个暑期学校。暑期学校课程设置及学分安排由学院自主制定,可以安排各类教学环节。

3、各学院请结合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边界、课程边界的重新界定以及课程结构的重构。

4、培养方案修订首先应符合《专业质量国家标准》,其次要体现山东大学的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定位,并结合各自专业基础和学科特色,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

5、请于4月19日前制定出培养方案初稿,并录入系统。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制定2019级新生第一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以便进行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排课工作。培养方案终稿于7月1日前上报教务处。

6、专业培养方案基本内容和格式以及课程命名规则及课程编码使用说明请参照附件。

7、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山东大学(威海)关于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8)的指导意见》。

8、新版培养方案自2019级学生开始实施。


附件1: 专业培养方案基本内容和格式(2019).docx

附件2  课程命名规则及课程编码使用说明.pdf

附件3:《山东大学(威海)关于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8)的指导意见》

         教务处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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