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威海)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山大威校教字[2010]7号)有关规定,校区将组织开展2016年及2016年以前立项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4、2015、2016年度立项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所需提交的材料
1、《山东大学(威海)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
2、能够反映项目研究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应用范围及成效证明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三、结题方式
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后,由项目所在单位初审并经教务处确认完成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目标方可结题。
四、其他
1、通过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立项经费报销完毕,逾期未清理账户者,将收回剩余经费。
2、教改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两年,重点项目的研究周期经申请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申请延期的项目需填写《山东大学(威海)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审批表》(附件3)。经延期不能完成项目的及延期后未准结题的,将终止资助,并收回剩余经费。三年内不受理该项目主持人提出的立项申请,并酌情减少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的资助项目数。
3、申请撤销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送教务处审批并备案。未经批准备案的,不予认可,并视其情况予以暂停拨款、取消立项、终止资助、收回资助经费等。
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于2019年3月29日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知行楼201室),电子版材料发至教研科邮箱sduw.jyk@qq.com。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袁伟,联系电话:(568)4091
附件:
1、应予结题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名单
2、山东大学(威海)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
3、山东大学(威海)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审批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