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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及2016年以前立项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9-03-12 11:18:37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威海)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山大威校教字[2010]7号)有关规定,校区将组织开展2016年及2016年以前立项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4、2015、2016年度立项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所需提交的材料

1、山东大学(威海)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

2、能够反映项目研究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应用范围及成效证明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三、结题方式

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后,由项目所在单位初审并经教务处确认完成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目标方可结题。

四、其他

1、通过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20194月30将立项经费报销完毕,逾期未清理账户者,将收回剩余经费

2、教改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两年,重点项目的研究周期经申请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申请延期的项目需填写《山东大学(威海)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审批表》(附件3经延期不能完成项目的及延期后未准结题的,将终止资助,并收回剩余经费。三年内不受理该项目主持人提出的立项申请,并酌情减少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的资助项目数。

3、申请撤销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送教务处审批并备案。未经批准备案的,不予认可,并视其情况予以暂停拨款、取消立项、终止资助、收回资助经费等。

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2019329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知行楼201室),电子版材料发至教研科邮箱sduw.jyk@qq.com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袁伟,联系电话:(5684091

 

 

附件:

1、应予结题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名单

2、山东大学(威海)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

3、山东大学(威海)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审批表

 

 

务处

20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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