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山东大学近日下发《关于开展优秀专业和优秀课程评选的通知》(山大教字〔2019〕9号),现予转发,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本次评选由各单位择优推荐申报,每个教学单位限报优秀专业1个、优秀课程3门。
请于4月28日10:00前将《山东大学优秀专业申报汇总表》《山东大学优秀课程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书的电子版发送至yuanwei@sdu.edu.cn,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知行楼201),联系人:吕健,袁伟,电话:568-4091。
教务处
2019年4月23日
山东大学关于开展优秀专业和优秀课程评选的
通 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六卓越一拔尖”2.0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山东大学关于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办好一流本科教育的意见》的建设与发展规划,加快培育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学校决定开展优秀专业和优秀课程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正在招生的专业;
2.开设三年以上的课程,且无不良记录。
二、立项数量
本次计划评选优秀专业30个、优秀课程50门,助推培育国家级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验收合格后予以资助。
三、时间安排
(一)材料申报
1.申报优秀专业和优秀课程的负责人分别填写《山东大学优秀专业申报书》《山东大学优秀课程申报书》,提交所在学院。
2.本次评选由各学院择优推荐申报,每个学院限报优秀专业2个、优秀课程3门。学校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申报材料。
3.各学院要以创办一流本科教育为目标,以质量为核心,客观公正做好统一审核、排序工作,于4月5日前将《山东大学优秀专业申报汇总表》《山东大学优秀课程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书的电子版发送至sdujyb@sdu.edu.cn,纸质版提交至本科生院(中心校区明德楼B233),联系人:袁凯,电话:88366061。
(二)评选方式
学校将依据“基础雄厚、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特色突出”的原则,采取材料阅评、答辩、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评审的专业和课程经公示后确定立项建设。
附件:1.山东大学优秀专业申报书
2.山东大学优秀课程申报书
3.山东大学优秀专业申报汇总表
4.山东大学优秀课程申报汇总表
山 东 大 学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