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快本科专业现代化升级,加强内涵发展,建设一流本科专业,构筑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创办一流本科教育,培养一流本科人才,根据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要围绕“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和“六卓越一拔尖”2.0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根据《山东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山大教字〔2018〕23号)、《山东大学新文科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1年)》(山大字〔2019〕22号)、《山东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0)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科学规划本学院专业的升级改造、结构优化、内涵建设,积极探索专业增撤、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辅修学位项目、微专业等多种形式的专业建设模式,全面提升专业内涵发展和育人水平。
(二)申请撤销专业的学院,对拟撤销专业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三)申请新增设专业、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的学院,对拟新增设专业或项目,经学院教指委审议通过后,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议,形成书面论证意见。论证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由行业产业、科研院所、学术领域内权威专家共同组成,并且校内专家占比不得超过1/3。
(四)申请辅修学位项目、微专业的学院,须由学院教指委进行论证、评议,形成书面专家意见。
二、工作安排
(一)申请新增设专业、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修订)》,申请辅修学位项目、微专业,请填写《山东大学辅修学位项目、微专业设置申请表》。其中,上述申请表中的培养方案均采用2020版培养方案相应模板。
申报学院请于12月19日前,将以上申请材料与专家论证意见(扫描件)、拟撤销专业申请(扫描件)一并发送至sduw.jy@sdu.edu.cn。
联系人:威海校区 吕健 电话:0631-5684091;济南校区 张强 电话:0531-88366061
(二)12月下旬,学校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听取学院汇报对拟申请新增设专业、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辅修学位项目、微专业的建设规划,形成评议意见。
(三)评议通过的专业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评议意见做进一步完善,并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完成网上申报。
(四)如2020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发生调整,学校将组织获推专业按新的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本科生院 威海校区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