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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级学生修读通识教育核心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创新创业计划的说明

创建时间:2020-10-09 17:02:16    点击数:

    根据山大教字[2020]31号文件---山东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20)规定: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增设“信息社会”课程模块,原“创新创业”模块整合进入创新创业计划,调整后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共设置“国学修养、艺术审美、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信息社会”7个课程模块。课程每学期滚动开设,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时间。学校统一开设的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等同于通识教育核心课程。
    全日制本科学生必须于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国学修养、艺术审美两个课程模块各修读至少2个学分,在其他五个课程模块中跨类选修至少6个学分(其中,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学位的学生,应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信息社会课程模块中至少修满4个学分;授予理学、工学、医学学位的学生,应在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课程模块中至少修满2个学分),总共必须修满至少10个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本次不做调整,每门课程为1学分、16学时,每学期滚动开设。学生必须于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选修该类课程至少2个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创新创业计划共4个学分,重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锻炼提升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学生须于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该计划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学生可以通过修读创新创业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两种方式获得该计划学分,二者可累加计算。创新创业课程继续沿用“稷下创新讲堂”和“齐鲁创业讲堂”课程。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与开展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论文著作、创新方法、创新工程、创新转化、创业实践、各类竞赛等学术活动取得成果,经学校认定后获得的相应学分,具体认定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020级学生在校期间需要取得至少10个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分+2个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4个创新创业计划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注意:如有个别专业因课程设置等原因,对于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有不同要求,则以本专业培养方案为准。创新创业课程包括创新实践课程与创业实践课程,创新实践课程沿用稷下创新课程,创业实践课程沿用齐鲁创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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