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9月21日至10月23日编制2027年春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教学单位:2027年春季学期开设本科课程的相关单位。
工作内容:维护专业信息(主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等),维护培养方案、班级人数,编制核对教学执行计划等。
二、工作安排
序号 |
具体内容 |
推进单位 |
填写说明 |
1 |
维护专业信息(新增、停招校内专业) |
培养单位提交附件5、6,教务处审核并录入 |
请严格核准校内专业的专业名称+英文名称 |
2 |
维护年度专业信息、班级信息 |
培养单位 |
年度专业信息与专业信息需保持一致 |
3 |
维护培养方案及编制教学执行计划 |
培养单位 |
10月20日前完成 |
4 |
检查核对教学执行计划 |
培养单位查漏补缺 |
10月21日 |
5 |
生成开课数据 |
教务处 |
10月22-23日 |
三、工作要求
(一)培养方案维护要求
2020-2023级按照2020版培养方案指导意见、2024-2026级(非试点新版培养方案的校内专业)按照2024版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要求进行维护;2026级试点新版培养方案的校内专业按照2027新版方案框架要求进行维护。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参照主修专业的要求进行编制。
自2026级新生起,思想政治课执行新版课程方案(思想道德与法治不再开设,变更为大学生思想文化素养;中国近代史纲要不再开设,变更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形势与政策课程不再开设)。
(二)教学执行计划编制要求
1.必修和限选课程,由培养方案数据生成教学执行计划。
2.任选课(2020、2024版通识核心课程、通识选修课程、留学生通识核心课程、留学生通识选修课程、创新创业计划,2027版通识核心课程、个性化拓展教育模块课程以及微专业课程)均在“通选课开课管理”模块编制教学执行计划。
教务处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