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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大学及威海校区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3-05-23 10:31:04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系统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培育、凝练校区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领域取得的优异成果,推动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决定开展2023年山东大学及威海校区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选题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领域进行分类。分类和代码为:“大思政”教育-01、基础学科人才培养-02、新工科-03、新医科-04、新文科-05、创新创业教育-06、教育教学数字化-07、教师教育-08、教学质量评价改革-09、教学综合改革-10、其他-11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应聚焦人才培养中的关键问题,具有引领性的理论创新,并至少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已形成或初步形成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和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特色鲜明,优势突出。

(二)成果第一完成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负责总体设计、统筹协调与整体推进;成果参与成员应直接参与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应为项目参与单位。

(三)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其他高校、地方、企业、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本次评选不接受往届已参评且无进一步改革创新的成果重复申报,但如果已获奖成果在近2-4年间有明显进展与突破,可再次申报。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成果,由个人(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推荐,学院推荐申报成果数一般不超过5项,其他单位推荐申报成果数一般不超过3项。

(二)各院部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单位申报成果进行审核与评议,鼓励评选院级教学成果奖并排序推荐校级成果奖。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本部确定山东大学教学成果奖名单,并确定山东大学(威海)教学成果奖名单。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山东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

(二)《山东大学教学成果总结报告》,须对成果进行科学、全面的总结,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

(三)成果申报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应丰富、充实,包括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成果推广利用证明及其他支撑材料。上述材料请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并命名为“**成果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一)至(三)线上填报。

(四)《山东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填写,须对推荐成果进行排序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63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duw.jy@sdu.edu.cn,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含光楼205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网络填报事宜

对于线上填报的材料,请申报人登录“山东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jxyj.sdu.edu.cn/)下载并参照申报人操作手册进行填报,成果推荐单位选择成果完成单位,由各单位进行统一审核,并在线提交排序结果。

个人申请填报的截止时间为2023625日下午17:00,单位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630日下午17:00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学校将在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相关成果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顶层设计与组织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评审工作。

(三)联系电话:0631-5688208

 

附件1:《山东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2:《山东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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