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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年校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1-04-15 10:49:54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校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工作,促进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推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校区现开展校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2018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20192020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学院(部)组织(其中2019年度重大项目由校区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1、结题范围

2018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中提出延期申请或研究时间已过,而未提交结题材料者。

2、结题所需提交的材料

1)填报《山东大学(威海)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表》(附件2)。学院审核意见一栏由所在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撰写《山东大学(威海)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3),总结项目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成果创新点及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等,并附能够反映项目研究质量和水平的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完成2篇教改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完成1篇教改论文)、奖励、报道、应用范围及成效证明等支撑或旁证材料,以上合订成册。

3、其他

1)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后,由项目所在单位初审并经教务处确认完成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目标方可结题。

通过结题的项目请负责人于2021630日前将立项经费报销完毕,逾期未清理账户者,将收回剩余经费。

22018年度校级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校级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因特殊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见附件4)。为便于项目的管理,原则上只同意项目延期结题一年,其它的研究时间已延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项目都应在本年度完成结题工作。

经延期不能完成项目的及延期后未准结题的,将终止资助,并收回剩余经费。三年内不受理该项目主持人提出的立项申请,并酌情减少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的资助项目数。

3)申请撤销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送教务处审批并备案。未经批准备案的,不予认可,并视其情况予以暂停拨款、取消立项、终止资助、收回资助经费等。


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2021422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知行楼210室),电子版材料发至教研科邮箱sduw.jy@sdu.edu.cn。逾期不予办理。


二、2019、2020年度校级教改重点、一般项目结题工作

20192020年度校级重点、一般项目结题工作由所在学院(部)进行管理,机关单位的项目由教务处统筹管理。结题工作组织时间由各院部自行确定,需提交的材料参考上文2018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所需提交材料要求。各单位需成立专家组对教改项目结题情况进行评审。结题组织完毕,各项目结题材料由所在单位存档,《20192020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5)由各单位及时报教务处教研科。

凡在研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与下一次教改项目申报。


联系电话:(5684091

教务处

2021415

附件12018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名单

附件2:山东大学(威海)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表

附件3:山东大学(威海)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总结报告

附件4:山东大学(威海)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延期结题审批表

附件520192020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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