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校现组织对2017届毕业生取得的科技创新学分成绩进行录入,录入的有关要求如下:
1、科技创新学分在学生毕业学期录入,各学院将2017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的科技创新学分累加,按照加起来获得的总学分在综合教务系统课程资源管理中查询到相应的课程号、课程名称等信息(学生在校期间所获科技创新学分在成绩库内只允许保留一条记录,课程名称均包含“科技成果与创新”),然后由学院教务员汇总后按照成绩模板填表上报,由考试管理科统一录入成绩信息。
2、成绩录入信息表格中所有红色星号标示的字段均为必填项。标题行内各字段信息不得更改、添加或删除。字段排列顺序不得变动。表格录入格式为“文本”。
3、填写说明:科技创新学分的总成绩录入“合格”,课程属性设为“任选”,学年学期为“2016-2017-2”,分组名称统一设置为“860”。
4、表格第二行为填写示例,正式报送时请删除。
5、报送时间截止4月27日(周四)上午10:00。报送前请务必对必填项的关键信息认真检查复核。报送后请勿随意更改变动。成绩录入完毕后各学院应及时校对,有问题及时与考试管理科联系。
附:成绩录入模板
教 务 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