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当天,应由教学单位对监考教师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2.教师和学生进入考试楼区时应逐个进行体温检测,并保持间距。
3.学生进入考试楼区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学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
4.教职工在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
5.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应配合监考教师进行身份核实,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学生按同向而坐,学生座位左右间隔至少两个座位,靠窗就坐的同学应保持开窗通风。
6.考生入场时和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学生体温高于37.3℃,监考人员应将发热学生带到楼层留观室,并及时报告校医院(13806305899)、门卫值班人员和学生辅导员。
7.各教学单位及时将发热症状学生情况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各教学单位对于出现发热症状学生的教室,应及时调整该教室的后续使用安排,并报告后勤管理处进行彻底消杀。
8.各教学单位应适当增派考场的监考人员,并提前对监考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考试工作安排,明确防疫操作要求,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9.以上措施根据上级和学校当下的防控要求,可做实时的调整。
教 务 处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