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专业建设  |   实践教学  |   招生信息  |   支部风采  |   有问有答  |   服务指南  |   校友服务 

站内搜索: 中文版   |   English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工作通知  >>  考试科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检查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1-10-29 09:43: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考试试卷管理,提高试卷管理质量,根据《山东大学(威海)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山大威校教字【201426号)文件要求,校区将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试卷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全面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要求,对照相关质量标准,认真开展试卷自查与整改。同时,请各教学单位对试卷存放环境进行自查。

2、试卷检查时间

1029-118日为教学单位自查阶段。

1111-1118日为校级专家组督查阶段。

3、试卷检查人员

学院自查的检查专家须是校级督导、院级督导或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将组织校级专家督查组对学院试卷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4、试卷检查程序

请各教学单位参照教务处公布的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成绩分析及满堂红课程的结果进行抽检,抽检数量比例应不低于开课总门数(必修+限选)的10%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同时对对试卷存放环境进行自查,包括试卷存放是否整洁有序,超过6年的试卷是否已进行销毁,有无安全隐患等。

《试卷检查表》、《试卷存放环境检查表》由检查专家填写、签字。119日前,各教学单位将《试卷检查表》、《试卷存放环境检查表》复印件1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原件由各教学单位留存。

联系人:边婧   电话:567-2870

教务处将汇总督查组对试卷检查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整改。


20211029








综合教务系统
毕业论文(设计)系统
试题库在线平台
教学资源库
教育部考试中心

山东大学(威海)教务处

地址:山东威海文化西路180号 邮编:264209 电话:0631-5688326

山东大学(威海)教务处 @ Copyright 2013 all right reserved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