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考试试卷管理,提高试卷管理质量,根据《山东大学(威海)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山大威校教字【2014】26号)文件要求,校区将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试卷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全面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要求,对照相关质量标准,认真开展试卷自查与整改。同时,请各教学单位对试卷存放环境进行自查。
2、试卷检查时间
10月29日-11月8日为教学单位自查阶段。
11月11日-11月18日为校级专家组督查阶段。
3、试卷检查人员
学院自查的检查专家须是校级督导、院级督导或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将组织校级专家督查组对学院试卷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4、试卷检查程序
请各教学单位参照教务处公布的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成绩分析及满堂红课程的结果进行抽检,抽检数量比例应不低于开课总门数(必修+限选)的10%,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同时对对试卷存放环境进行自查,包括试卷存放是否整洁有序,超过6年的试卷是否已进行销毁,有无安全隐患等。
《试卷检查表》、《试卷存放环境检查表》由检查专家填写、签字。11月9日前,各教学单位将《试卷检查表》、《试卷存放环境检查表》复印件1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原件由各教学单位留存。
联系人:边婧 电话:567-2870
教务处将汇总督查组对试卷检查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整改。
教 务 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