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寒假时间为1月11日—2月27日。
1月11日—1月26日,教务处人员工作日正常上班,可正常办理有关业务。
从1月27日起,为满足寒假期间学生办理学籍证明和成绩单等用章需求,教务处在寒假期间安排值班,如有需要,请在以下日期(1月28日,2月4日、18日、25日)上午9:00—11:00,地点:知行楼202室,办理用章业务。
其他时间如需开具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可自行到知行楼202室门口使用自助打印系统自行打印(打印出的材料已带公章)。
下学期从2021年2月27日开始上班,正常办理业务。
教 务 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