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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对2016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理论教学部分)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6-11-24 11:31:14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统计2016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的统一部署,教务处已经根据综合教务系统数据初步计算出理论教学部分的工作量,下发给各单位组织校对,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表格中个别数据项的说明

  1、学年学期、开课单位、课程号、分组名(原课序号)、课程名、主讲教师、授课学时:数据来自综合教务系统(其中春季学期数据为旧版教务西通选课管理模块的课程清单,夏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数据为教务运行模块中的相应学期的教学安排管理数据),并且已经删除了其中的实验和实践类课程(相关数据通过表格左下角切换查看,供参考)。

  2、课程类别、类别系数、标准班人数、标准课时:相关标准按照《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学科研岗位津贴划拨办法》(山大威校人字[2010]10号)执行。

  3、实际人数:按照综合教务系统成绩库有关数据进行统计。

  4、精品课、双语课:由教研科提供相关数据。

  二、关于多个授课教师和工作量归属单位的说明

  1、关于多个授课教师的问题。统一计算时只标注了每门课程的一位或多位授课教师,未区分个人工作量。如果某门课程存在多位授课教师并且需要区分工作量时,请按照下发的表格样式重新报送这类课程的工作量(只发送电子版,一门课按照不同老师拆分后请放置在一起并用背景颜色统一标注出来),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将重新向有关单位发放数据进行核对。

  2、关于变更工作量归属单位的问题。如在校对过程中出现个别教师想将工作量变更至其他单位的情况,请学院之间先进行协调,确定可以变更后,由教务员老师与教务处联系进行调整。

  3、如对有关数据项内容有异议,请与教务科联系核实,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三、上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上报材料:理论教学工作量全部核实无误后,各单位需打印有关表格,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科备案。

  2、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

  四、其他问题

  1、请各单位尽快向教务科索取数据,获得工作量数据后,请教务员老师先对本单位数据进行初步核实,发现明显问题的,请先与教务科联系解决,然后再组织校对。

  2、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联系。

 

教 务 处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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