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山东大学(威海)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山大威校教字[2013]6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近期将开展2016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2016级 “天文与空间科学菁英班”、“数学与金融实验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中澳国际课程班相关专业、音乐学、舞蹈编导以及留降入2016级并有过一次转专业经历的本科学生不参与本次转专业工作。
2、其他威海校区全日制在校2016级本科生,符合学校对转专业学生思想道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者,可根据自身学习、爱好等方面的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以19422代码与10422代码招生的专业间不能互转。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章程及协议规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
(2)已修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的;
(3)受过学校处分的;
(4)无故欠缴相关费用的;
(5)其他不适合转专业的。
二、转专业工作时间表
1、各学院上报转专业接收计划表
7月3日前,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上报各专业的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
2、正式下发通知
7月10日前,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上报计划及转专业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转专业通知。学生根据通知,了解转专业政策、各专业的接收计划及面试要求(见附件2),提前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3、成绩公示
7月10日,教务处下发各专业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各学院对本院所有专业(类)2016级学生前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按照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并在学院内采取有效形式公示3天,接受学生监督。
4、转专业报名
7月11—13日,学生根据公示排名情况,并结合各专业接收计划,填写《山东大学(威海)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每名学生最多可以填报2个志愿(均为同级转专业,不允许降级转专业),经所在学院审核、签章、汇总(汇总表见附件4)信息后,于7月14日中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校教务处,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工作群一起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5、确定面试名单及面试要求
7月18日前,教务处根据转专业录取规则确定各专业进入面试的名单并下发通知予以公布(其中含各专业面试时间及安排,请学生密切关注),进入面试的学生按照要求参加相关学院组织的面试。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各学院须成立面试小组,设组长1人,总数3-5人。面试小组人员构成要求: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相关专业系主任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人员1-3名。
6、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7月21日前,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上报面试结果,确定各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3天。
7、办理转专业手续及课程置换
7月26-28日,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到教务科办理转专业手续,未及时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办理转专业手续时,转入学院教务员老师应对转入学生的已修课程进行审核,已修读课程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课程置换,无法进行置换的课程学分计入相应类别任选课学分。
同时,教务员老师应将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以及秋季学期应修课程通过有效形式告知学生,学生据此提前做好学习准备。
8、秋季学期选课
秋季学期开学后,转专业学生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秋季学期第1-2周,转专业学生根据转入学院要求直接进入相关课程课堂学习。
秋季学期选课补退选阶段开始后,转专业学生自己登录新版综合教务系统首先将原专业的课程删除,再将新专业应修课程和补修课程选入系统。选课完毕后,学生须按照要求进行修课并参加考核获得学分。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应对欲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在综合考虑后慎重作出转专业决定。学校在各专业面试结束后将不再安排补录,在面试阶段被淘汰的学生,将不再具有转专业资格。最终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不允许再转回原专业或其它专业。
2.转专业学生应继续完成原专业夏季学期课程的修读与考试。凡是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如夏季学期所修读课程(通选课除外)有不及格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3.转专业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转专业工作。主管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要亲自负责,把转专业通知传达到有关学生。
4.转专业全部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将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电话:5688363(纪检)
5688326(教务处)
附件:
1.山东大学(威海)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
2.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汇总表及面试要求(含翻译学院面试及考核范围)
3.山东大学(威海)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4.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转出)报名统计表
教务处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