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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延期毕业学生缴费、修课等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8-09-27 15:06:48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延期毕业学生缴费、修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适用学生范围:在校延期学生、结业学生(未超过最长修业年限)

2、办理时间:每学期第1-2周

3、选课方式:手工选课

4、选课步骤:

(1)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填报《综合教务系统学生更改选课信息一览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一览表》,可在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学院签字盖章后,学生持《一览表》到财务处办理相关缴费手续,财务处签署该生无欠费”字样并盖章后,学生持《一览表》到教务科办理选课手续,教务科留存经学院及财务处签字盖章的《一览表》一份备查。

(2)在校延期学生按照规定需全额缴纳有关费用;结业学生按照每学分100元标准收费,具体金额以实际选课学分核算。

 


 

教 务 处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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