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2018年12月13日,国务院公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其中涉及子女教育支出和继续教育支出扣除等事项,为做好有关信息核查工作,教育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要求各高校尽快组织在校生进行信息核准和信息采集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范围:
所有具有山东大学(威海)本科学籍的学生,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也包含在内。
二、具体任务:
1、核对学生本人相关信息;
2、采集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三、坚持原则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核准和采集信息。如学生本人和家长不愿意上报有关信息或者无需进行子女教育或继续教育个税扣除,可不上报有关信息。
如因学生上报信息错误或者学生和家长不愿上报有关信息,造成无法完成相关个税扣除或其他相关问题,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具体操作步骤:
1、学生登录“校园信息化门户”,在“教务处”栏内,选择“本科生信息核准与采集”,点击进入系统。
2、请按照要求核准和上报有关信息,完成后点击下边的“保存”按钮进行保存。在截止日期前,学生可检查并修改相关信息。
五、截止时间:2019年3月1日,逾期视为放弃。
六、其他要求:
做好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信息采集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提高认识,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学生,督促学生及时完成有关工作,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坚实基础。
教 务 处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