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不断提高本科教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激励和表彰在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山东大学(威海)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山大威校教字[2019]3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负责本科教学的学院及教学部
2.本科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各教学院(部)分管或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务员,机关部门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名额
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1-2个、先进个人15人左右(同等条件下,向基层工作人员倾斜)。各院部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和单位推荐
各单位请于12月20日前按照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本科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完成本单位的材料审核(相关数据的原始证明材料由学院留档备查)、推荐、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详见附件2。
(二)校区评审
校区聘请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本科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评审工作。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校区进行相应表彰。
四、报送材料
1.《山东大学(威海)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3)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2.《山东大学(威海)本科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4)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3.《山东大学(威海)本科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5)一份。
各单位请于12月20日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知行北楼202室),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sdujwc@163.com(文件名格式:单位名称+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边婧 联系电话:5687295。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遵循公开透明、公平推荐、公正评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确保推荐工作的客观公正,把评选推荐工作的过程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
2.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查。对于不属实、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个人)参加下一届评选的资格。
3.对获得“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本科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教学单位和人员,校区将给予表彰,并在今后各类本科教学工程建设、评优、立项中予以优先支持。
教务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