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激励优秀学生探索真知、不断创新,在现有学业荣誉激励机制的基础上,依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等文件精神,学校从2020届本科生起设立荣誉学士学位。为做好首届荣誉学士学位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授予条件
依据《山东大学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一)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均为良好或85分及以上,且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位列本专业前5%(以第一次考核成绩为准,排名绩点生成路径:“本科生毕业审核系统”-检索查询本学院全部数据-“综合统计表”-“推免绩点”,将所有数据复制到excel表格中,按照年级、专业、推免绩点降序排序);
(二)学生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位列本专业前20%,且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以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CSSCI收录期刊(扩展版及增刊除外),或者在SCI、SSCI、EI(会议论文集除外)收录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参加学校认定的全国性科技学术竞赛获得国家一等奖(排名生成路径同上);
(三)对于设有荣誉课程的学院,学生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位列本专业前10%,并修读主修学位荣誉课程至少5门,且每门课程成绩达到良好或85分及以上(以第一次考核成绩为准,排名绩点生成路径同上)。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须在6月3日(周三)18:00前向所在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可提交电子版):
1.《山东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
2. 符合授予条件的辅助证明材料:
(1)竞赛获奖类需要提供相应的获奖证明;
(2)论文发表类需要提供由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学生可通过“威海校区信息化门户—常用应用—查收查引网上申请”跳转到查收查引管理系统并提交相应材料。图书馆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告知申请用户领取报告的方式。图书馆咨询电话:0631-5688793。
(二)学院初审
请各学院按照授予条件认真进行初审,并于6月5日(周五)17:00前将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和辅助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sdujwc@163.com,邮件题目和汇总表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荣誉学士学位授予(人数)”,辅助证明材料单个文件命名方式命名为“学生学号+条件类型(如绩点、竞赛、论文或荣誉课程等)”。
(三)教务处复审并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联系人:赵辉,电话:0631-5688326
教 务 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