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大学(威海)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规定(修订)》(山大威校教字〔2019〕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威海校区2021年秋季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政策审定、指导、监督全校转专业工作。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和专家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方案,专家小组负责学生考核选拔。各小组成员不少于 5人,工作小组须有教师代表参加,专家小组须有一线教师参加。转专业由学生与学院进行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
各学院要加强对转专业全过程的监督,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和相关材料至少保存四年。
二、学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1.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已选拔进入各类实验班、特色班的学生不参与本次转专业工作,具体如下:
①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双学位实验班(东北亚学院)
②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双学位班(商学院)
③法学+英语双学位班(翻译学院)
④通信工程(量子信息工程)(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⑤统计学(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数学与统计学院)
⑥空间科学与技术(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招生章程及相关协议规定,艺术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中澳课程班仅能转入或接收特定的专业,具体如下:
①艺术学院的美术学(国画)、美术学(油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景观设计)与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之间可互相转专业;
②澳国立联合理学院的数学与应用数学(合作办学)、应用物理学(合作办学)、生物科学(合作办学)与应用化学(合作办学)之间可互相转专业;
③商学院的金融学(中澳合作办学)与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澳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澳合作办学)之间可相互转专业。
4.前期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了转专业工作方案,拟定了接收计划、报名条件,经学校审核批准,现予以公布,具体内容详见《山东大学(威海)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各学院接收计划及选拔要求》(附件2)。
(二)报名组织
1.学生应提前查看《山东大学(威海)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各学院接收计划及选拔要求》(附件2),根据自身情况对转专业事项进行充分考虑。
2.11月8日-11月10日学生报名。学生进入“转专业系统”查看各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转专业接收计划及选拔标准并完成在线报名,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报考学院。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生本人学号,登陆系统后需第一时间修改登陆密码。报名时需要上传个人‘成绩单’附件(必须通过“本科生自助打印终端”打印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要确保清晰)。
注意事项:学生须在对拟转入专业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根据各专业接收条件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如果两个志愿均被不同学院拟录取,原则上第一志愿填报学院优先录取。学生在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保存后,需要点击“送审”方可完成报名环节。专业志愿一经在系统内填写便不能自行修改(慎重填写),未“送审”前可修改填报的其他内容。
3. 11月11日—12日,学生所在学院和接收学院分别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所在学院审核时,须检查系统自动带出的专业人数,并填写学生专业排名。所在学院和报考学院的审核工作须分别在11月12日12:00,11月12日17:30前完成。
三、组织选拔
1.选拔工作由各学院在11月15日-21日期间自行组织,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在各学院网站公开发布,请同学们及时关注。
2.各学院选拔方式及要求具体查看《山东大学(威海)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各学院接收计划及选拔要求》(附件2),具体事宜请咨询各接收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
四、录取
⒈学院要严格按照考核成绩,确定录取结果。
⒉接收学院应在11月23日前通过“转专业系统”完成转专业考试录取结果填报。在填报录取结果时,生效学期应选择“2021-2022-2”。
⒊各接收学院请于11月23日17:30前从“转专业系统”导出转专业学生拟录取名单,将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务科。
⒋由教务处汇总学院录取结果后报威海校区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结果将于11月25日-12月1日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转专业名单。
⒌各专业录取额如果不满,不再补录。
五、办理转专业手续及课程置换
1.12月2日-12月6日,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按要求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不操作者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2.在此期间,接收学院教务员应对转入学生的已修课程进行审核,已修读课程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课程置换,无法进行置换的课程学分计入相应类别任选课学分。
3.同时,接收学院教务员应将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以及2022春季学期应修课程通过有效形式告知学生,学生据此提前做好2022春季学期选课和学习准备。
4.2022春季学期开学后,转专业学生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学生须按照新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修课并参加考核获得学分。
六、 注意事项
1.学生应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转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问题有充分认识。
2.学生须及时查看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转专业选拔的,视为自动放弃。
3.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继续完成原专业2021年秋季学期课程的修读与考试,如果其所修读课程(通选课除外)有不及格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七、各学院转专业相关工作咨询电话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商学院 |
车老师 |
(0631)5688064 |
法学院 |
刘老师 |
(0631)5688736 |
文化传播学院 |
孙老师 |
(0631)5688313 |
翻译学院 |
高老师 |
(0631)5688973 |
东北亚学院 |
李老师 |
(0631)5687285 |
艺术学院 |
江老师 |
(0631)5683157 |
海洋学院 |
康老师 |
(0631)5676073 |
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 |
杜老师 |
(0631)568878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孙老师 |
(0631)5688956 |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董老师 |
(0631)5688614 |
联合理学院 |
孙老师 |
(0631)5688510 |
八、工作监督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监督。
学校政策咨询:(0631)5687295 教务处
学校监督电话:(0631)5688363 纪 检
教 务 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