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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春季学期转专业接收计划及选拔要求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1-04-16 11:35:46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大学(威海)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规定(修订)》(山大威校教字〔2019〕8号)(附件1)要求,威海校区即将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需要各学院报送转专业工作方案,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结合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学工作实际,结合往年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预测分析,科学合理的确定本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方案。

2.各学院应根据往年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预测分析,科学合理的确定本学院各专业的报名条件、选拔方式等。

3.为贯彻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原则上除国家有相关规定或我校招生章程及协议规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或有转专业限制条件之外,学校不再设定其他报名条件,不再安排统一考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拟接收专业、接收名额、报名要求、选拔方式、考试科目等。

4.各学院填写《山东大学(威海)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各学院接收计划及选拔要求》(见附件2),经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和专家小组名单》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和excel电子版交至教务科。

5.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经校区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


6.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预计):


2021年4月29日:下发通知、组织学生报名。


2021年5月15日-23日:各学院组织选拔考核。


2021年5月27日-6月2日: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2021年6月3日-6月9日:办理转专业手续。


7.为贯彻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经校区研究决定,自2020级本科生开始,转专业工作于大一下学期(即春季学期)和大二上学期(即秋季学期)各组织一次,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参加时间,两次转专业工作要求完全一致,接收计划、选拔要求等由学院确定。


联系电话:5687295


附件1:《山东大学(威海)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管理规定(修订)》


教  务  处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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